我是一個喜歡間中有環境轉變的人, 現址住了三年多, 開始有想搬屋的感覺了. 所以對我來說, 還是租屋好, 只需一個月通知, 再找搬運公司, 事情大約就辦妥了.
當然, 最重要的那一部份就是執拾細軟了. 其實這也是我想搬屋的一個原因. 平常逛街, 見喜歡的東西就買, 不理管不管用, 到頭來很多物件都如擺設般放着, 從來沒有用過, 簡直是浪費金錢, 又霸佔空間. 全屋有平台的地方差不多都放滿了, 所有櫃也再塞不下, 唯一的解決方法, 就是搬到大一點的單位. 似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但總能令心理上平衡一點. 租變得貴了, 自然就要慳一點, 這不失為一個叫自己不要再亂買東西的好籍口.
最困難的事其實是掉東西, 很多東西其實都有其用途, 只是我用不着罷了. 掉了它們很是浪費, 但放着又沒有太多位置, 最後便令到家裏變成一個大儲物屋了.
現在最大的心願, 是為這些"唔等洗"而又濕碎的物件有一個適當的收容所, 最理想當然是送給有需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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