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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要搬屋了

我是一個喜歡間中有環境轉變的人, 現址住了三年多, 開始有想搬屋的感覺了. 所以對我來說, 還是租屋好, 只需一個月通知, 再找搬運公司, 事情大約就辦妥了. 


當然, 最重要的那一部份就是執拾細軟了.  其實這也是我想搬屋的一個原因. 平常逛街, 見喜歡的東西就買, 不理管不管用, 到頭來很多物件都如擺設般放着, 從來沒有用過, 簡直是浪費金錢, 又霸佔空間. 全屋有平台的地方差不多都放滿了, 所有櫃也再塞不下, 唯一的解決方法, 就是搬到大一點的單位. 似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但總能令心理上平衡一點.  租變得貴了, 自然就要慳一點, 這不失為一個叫自己不要再亂買東西的好籍口. 


最困難的事其實是掉東西, 很多東西其實都有其用途, 只是我用不着罷了. 掉了它們很是浪費, 但放着又沒有太多位置, 最後便令到家裏變成一個大儲物屋了.


現在最大的心願, 是為這些"唔等洗"而又濕碎的物件有一個適當的收容所, 最理想當然是送給有需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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